2020年4月14日-人才人事政策百问百答(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04-14      /      浏览量:194
2020年4月14日-人才人事政策百问百答(第一期)
来源链接:http://rsj.chongzuo.gov.cn/zwgk/zcjd/t4998870.shtml
目录: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类
1、人社部门开展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内容是什么?
2、毕业后档案应该由哪些单位保管?可以自己保管吗?
3、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有何用途?
4、哪些档案属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6、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吗?
7、高校毕业生如何转移党组织关系?
8、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见习?
9、哪些人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10、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如何报考参加“三支一扶”?
二、人才引进政策类
1、如何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类
1、什么是职称?
2、参公单位人员可以申报职称吗?
3、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在崇左,工作单位在外地,可在崇左申报职称吗?
4、什么是职称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5、什么是职称重新确认?
6、什么是无职称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7、什么是破格申报职称?
8、怎么进行职称转评?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类
1、人社部门开展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每年7月至下一年6月,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会由生源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就业跟踪和帮扶工作。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毕业生的联系电话,对毕业生就业情况和需求进行电话回访。毕业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广西毕业生就业创业圈”或电脑登录“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系统”自行填写个人信息。
2、毕业后档案应该由哪些单位保管?可以自己保管吗?
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未就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已就业毕业生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档案严禁个人保管。
3、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有何用途?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有《报到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报到证》与毕业证书相结合,是判定毕业生证书真伪的重要依据;也是今后身份认定的重要证明。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党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转移等手续。
4、当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和《户口转移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5、毕业生交流调配(调动),需凭《报到证》认定干部或工人身份。
4、哪些档案属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6、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吗?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7、高校毕业生如何转移党组织关系?
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移至所去单位的党组织;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8、哪些人可以申请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2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及16-24岁已登记的失业青年,如果尚未就业,可以申请到经广西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内每名见习人员享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哪些人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学年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含技工)院校,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一)身患残疾;(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四)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补贴标准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10、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如何报考参加“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是根据中央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服务期为2年,每年享受国家、自治区补助3.6万/人,服务单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岗位津贴,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享受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还有交通补贴、社会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等。每年5月份为报考时间,报名条件、当年度岗位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广西人才网“三支一扶”频道了解。
二、人才引进政策类
1、如何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
申请人在“崇左人才网”上下载《崇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在崇左市人社局大楼一楼崇左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由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向崇左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认定申请,依照《崇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类
1、什么是职称?
答: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除评聘结合的系列外,没有岗位、数量的限制,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
2、参公单位人员可以申报职称吗?
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认定,但达到申报条件的参公单位非在编人员可申报对应职称。
3、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在崇左,工作单位在外地,可在崇左申报职称吗?
答:按照职称评审属地管理原则,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在崇左的,可在崇左相应的评委会申报职称评审。
4、什么是职称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答:职称认定是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在站工作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海外博士后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2年内办理完毕。
5、什么是职称重新确认?
答:在广西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2年以上方可确认。
6、什么是无职称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答:无职称申报评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未取得任何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下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行为。
具有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专业技术年限超过所申报系列正常晋升年限2年以上,且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其他规定的,可无职称直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专业技术年限超过所申报系列正常晋升年限2年以上,且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其他规定的,可无职称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无职称申报副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7、什么是破格申报职称?
答: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或资历条件的限制,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按照相应系列规定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相应的职称。破格申报只针对资历和学历条件进行破格,且只能破其中之一,不能同时破学历和资历。
8、怎么进行职称转评?
答: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按其新工作所对应系列(行业)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