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文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员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21      /      浏览量:123
2026年8月21日-【文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员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政策解读
来源链接: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xxgkwjjd/tw/t28059600.shtml
<li>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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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公证员职称评审条件?
公证是我国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引才育才机制,引进和培育公证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公证人才队伍。自公证机构改革以来,我区公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并进入快速发展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急需一支能适应当今形势和未来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公证人才队伍。为充分激发广大公证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力,建立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有效激励为目的、符合公证职业发展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公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促进全区公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二、修订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47号)。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9号)。
(四)《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针对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在广西区内依法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在各公证机构从事公证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五、公证专业职称有哪些层级?
公证员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六、公证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公证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在公证人才评价方面的“指挥棒”和“方向标”作用,引导公证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统筹推进公证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证人才支撑。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公证专业人员评价的首位,引导公证专业人员坚定政治立场、坚守道德底线,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遵循公证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公证工作特点,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条件,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针对岗位特点,实施分类评价,充分调动公证专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四)坚持问题导向、以用为本。促进评价结果与公证专业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公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相衔接。
七、公证专业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公证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且有意愿申报职称的公证员,应通过所在公证机构申报,三、四级公证员职称评审向各市司法局申报,一、二级公证员职称评审向自治区司法厅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www.gxrczc.com/splash,根据本人人事关系所属地区和申报层级,选择相对应的公证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