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丹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1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教育局推荐、县人社部门审核及评委会评审等程序,确定43名同志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现将南丹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12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南丹县城关镇虎形路3号
邮政编码:547299
监督电话:0778-7211679
 
附件:南丹县2025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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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广西14个地级市公示)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