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梧州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      浏览量:118
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梧州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梧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高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5楼511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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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广西14个地级市公示)
梧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